民族艺林杂志社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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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刊名称:民族艺林
主办单位:宁夏民族艺术研究所
国内刊号:CN:64-1011/J
国际刊号:ISSN:1003-2584
出刊日期:季刊
期刊级别:
省级期刊
中国知网收录
万方数据库收录
 
《民族艺林》杂志简介
《民族艺林》创刊于1984年,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管、宁夏民族艺术研究所主办的艺术理论性刊物,是宁夏艺术科学规划指定期刊。
办刊历史
1984年,《民族艺林》创刊,原名《宁夏戏剧》,后更名为《宁夏艺术》,现名《民族艺林》。
2013年,该刊开始以季刊稳定发行。
2014年12月,该刊入选中国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。
主要栏目
《民族艺林》设有艺术博览、民族文化、艺苑百家、理论探索、美苑百家、影视研究、美术研究、音乐舞蹈、戏剧节专栏等栏目。
报道内容
《民族艺林》以戏剧创作和戏剧理论的研究为主,兼顾音乐、舞蹈、美术等艺术门类的理论研究。
办刊宗旨
《民族艺林》旨在挖掘整理、研究回族及其它民族的艺术遗产,研究民族艺术的现状和问题,探讨民族艺术理论,扶植艺术创作,培养宁夏地区特别是回族的艺术研究和创作人才。查看详情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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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族艺林》来稿须知
《民族艺林》于1984年创刊(季刊),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管、宁夏民族艺术研究所主办的文化艺术理论学术期刊,是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首批认定的学术期刊、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收录期刊,总发行300多期。
刊物栏目内容不仅涵盖艺术学门类下设的5个一级学科(艺术学理论、音乐与舞蹈学、戏剧与影视学、美术学、设计学)及二级学科研究方向,亦兼顾当下其他人文科学领域中与文化艺术有关的热点议题,如黄河文化、乡村振兴、民族文化、文化旅游、非遗研究等。
来稿请务必做到以下几点:
1.文章字数8000~12000字为宜,特约撰稿除外。
2.来稿须在文章标题的下一行居中标注作者姓名,姓名的下一行须居中标注以下信息,具体格式为:“(单位全称学院,所在省城市邮政编码)”。
3.正文标题层级关系采用:一、(二)3.(4)⑤
4.来稿须含中文摘要(200字左右)、关键词(3~5个,中间用分号隔开)及中图分类号。文后须附标题、作者姓名、摘要和关键词的英文翻译。
5.正文第一页须在作者处脚注标明基金项目情况和作者简介,格式为:
基金项目:XXX基金项目“项目名称”(项目编号或项目批准号:xxxx)阶段性成果或结项成果。
作者简介:姓名(出生年—),性别,民族,籍贯,已获或在读学位(或工作单位及职务、职称)。研究方向。
6.注释:用于对文章正文内容做补充说明或相关解释,采用尾注、按顺序编码形式,注号用“①、②、③......”注释表须按顺序列于文后。
7.参考文献:用于说明引文的准确出处,采用顺序编码制、尾注形式(若有注释,参考文献表置于注释后)。注号用“[1]、[2]、[3]......”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献时,依然按出现顺序标注序号,参考文献表须按顺序著录。
来稿须确保引文及参考文献著录项准确,参考文献著录规范依据:《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》(GB/T7714-2015)。
8.来稿文责自负,须保证原创性、科学性及作者署名无争议,确保未曾公开发表。文章一经采用,本刊即有删改权,如不同意,请在来稿时申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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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刊声明如下:《民族艺林》编辑部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,向个人和相关单位征稿并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。本刊也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承办稿件推荐及代理业务。投稿请直接发至《民族艺林》编辑部电子信箱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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